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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6-1

2021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审核要点

序号

审核内容

佐证材料要求(点击可查看佐证)

备注

1

一、学校组织认定情况

1.1采取公开申报、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认定。

1.1.1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文件(学校盖章pdf扫描件)
1.1.2
评审工作方案

符合,见佐证材料

2

1.2学校认定专家组:由本领域专家7-9人组成,一半以上为校外专家,并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专家。

1.2.1评审工作报告
1.2.2专家组名单(含专家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职称等基本情况)

学校提供材料

3

1.3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。

1.3.1公示通知和异议处理情况报告

学校提供材料

4

二、基地情况

2.1仅面向专业开展认定工作,不包括以下校外基地:(1)开展素质教育的校外基地;(2)无高职全日制招生专业为依托的校外基地。

2.1.1 2021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报告

见佐证材料2.1.1

5

2.2仅面向本校校级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地开展认定工作。

2.2.1学校校级立项文件(盖章pdf扫描件)和公布验收结果文件(盖章pdf扫描件)

见佐证2.2.1

6

2.3基地名称一般为合作单位+某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。

2.3.1 2021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报告

见佐证2.3.1

7

2.4学校高度重视,出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管理办法,最近三个学年(2018-2019学年、2019-2020学年和2020-2021学年,下同)每个学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。

2.4.1学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管理办法(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)
2.4.2 最近三个学年(2018-2019学年、2019-2020学年和2020-2021学年,下同)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和下拨文件(学校财务部门盖章)

见佐证2.4.1,2.4.2

8

2.5基地只能依托一个单位依托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,组织机构健全,遵纪守法,生产运行正常,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基地所在专业对口;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。

2.5.1依托单位基本情况(含单位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业务范围等)
2.5.2学校对依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告
2.5.3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(学校和依托单位盖章)

2.5.1见佐料,2.5.2(学校提供材料)2.5.3见佐证材料.

9

2.6基地依托专业最近三个学年平均每个学年生均实践教学经费投入,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0元/生,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50元/生。

2.6.1学校专项支持该基地校级项目建设的资金下拨文件(学校财务部门盖章)和明细表
2.6.2
基地所在专业最近三个学年实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,包括资金下达文件(学校财务部门盖章)、明细表、明细表(含总额和生均)等

见佐证材料2.6.1,2.6.2

10

2.7基地最近三个学年均接受该专业学生实习;每学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,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人,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0人。

2.7.1基地最近三个学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情况明细表(包括:年级、专业、学生姓名、顶岗实习起止时间等)

见佐证2.7.1

11

2.8基地符合劳动保护、卫生、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较好,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实践教学设备。

2.8.1基地符合劳动保护、卫生、安全等法律法规情况报告
2.8.2基地安全保护设备和实践教学设备情况报告(包括总体情况和设备明细等)

见佐证2.8.1,2.8.2

12

2.9基地组织机构健全,教学运行、学生管理、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完善,实践教学管理规范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
2.9.1基地组织机构、管理制度
2.9.2基地规范实践教学管理、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情况报告

见佐证2.9.1,2.9.2

13

2.10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校外实践教学方案,协同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,共同组成实践教学指导队伍,实践教学指导到位,确保实践教学质量。

2.10.1校企共同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、加强实践教学指导、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情况报告

见佐证2.10.1

14

2.11基地依托的专业和单位2018年以来未出现实习违规问题。


根据省教育厅掌握情况确定。

注:1.学校应按通知要求,提供相关佐证材料;佐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,审核不通过。
    2.满足全部审核要求的,审核通过,认可学校认定结果,并确定为2021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。